5月15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公安部党委工作要求,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岳修虎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公安队伍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纪律建设至关重要。要准确把握当前云南公安在遵守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要对照《条例》一条一条查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自觉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

要深刻理解“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要逐项把握“六项纪律”的基本内涵,逐一领悟158条规定,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切实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议要求

要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要注意检视工作进度,把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与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突出实的导向、精准发力,严防形式主义,做到学习扎实、作风求实、工作务实,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绩。


在昆厅党委委员,厅治安总队、环食药侦总队、省看守所主要负责同志作研讨发言。


来源:云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