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1981年10月考入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现云南警官学院)。
李雁(1962—1995),男,汉族,云南蒙自人,大学文化。1981年10月考入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3年参加公安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被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深造;1990年7月毕业回到开远市公安局工作。1995年5月13日在制止歹徒殴打群众时英勇牺牲。
李雁1981年月考入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3年8月被分配到云南省开远市公安局七科工作,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1月调入特警队,任特警队民警。二级警司。荣立三等功1次,开远市“先进工作者”1次。1995年壮烈牺牲,同年7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追授为烈士,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1995年5月12日晚,李雁发现一伙歹徒在人群密集的开远市东风路兰花饭店门口殴打伤害无辜群众。李雁见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上前制止,队友后应斌担心他一个人去有危险,要求一同前往,但他却回答说:“你还有其他工作,我一个人先去制止。”说完便抽身向出事地点赶去。他拨开围观人群,只见开远市国税局干部李亚军被一伙歹徒打得抱头倒地,鲜血直流。他立即大声喝道:“住手,我是公安局的!”发狂的歹徒见有人来阻止,顿时恼羞成怒,其中2名歹徒一边拦住李雁大叫:“关你什么事,滚开!”一边出手就打他。李雁再次亮明身份:“我是公安警魂152的,你们这样打人是违法的。”凶残的歹徒不但不听阻,而且继续殴打李雁,并不让他向被刀砍伤的李亚军靠拢。李雁看见被打倒在地的李亚军仍被几名歹徒殴打,他不顾暴力阻拦与他们展开了搏斗。其中几名歹徒还边打边狂叫着:“公安局的又怎样,照打,打死他!”拳脚像雨点般落在李雁身上,在多方警告无效、自己又被围打、受害群众处于危难的情况下,他拔枪在手厉声警告:“不准动,跟我到公安局去。”穷凶极恶的歹徒仗着人多势大,仍继续围攻殴打李雁。面对迅速增加的围观群众,他边与歹徒搏斗周旋,边移动位置,以把歹徒引向自身,保护群众。由于转移了歹徒的攻击对象,被打伤、砍伤的李亚军才得以脱身,被送往医院救治。李雁虽然持枪在手,面对身带凶器的歹徒,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本可依法开枪自卫,但由于出事地点处于人群密集的繁华地段,在数百人围观的情况下,开枪恐怕伤及无辜群众,他始终未开枪自卫。在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中不幸被凶残的歹徒用匕首刺伤背部,鲜血喷洒而出。队友从对讲机里听到他的呼唤后,迅速赶到现场扶起浑身是血的李雁。他对队友说:“别管我,快去抓歹徒!我已看清他们了。”两名队友见他身负重伤,便立即把他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李雁左肩胛腋窝部有长约7厘米的创口,创道直入腋窝部,背阔肌及肩胛下肌断裂,左肩胛下动脉血管断裂。医护人员虽竭尽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翌日壮烈牺牲,年仅32岁。
面对歹徒,你勇敢无畏;面对群众,你心底无私,你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你用自己的鲜血印证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