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面向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和企业智库,以及云南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的研究人员申报。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37家云南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我校在名单范围)每家不超过5项;非成员单位每家不超过3项。

   本年度选题方向共5个大的类别((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研究;(2)推进云南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相关研究;(3)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研究;(4)一体化推进“三大经济”加快云南经济转型升级相关研究;(5)深化实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相关研究)。具体选题方向共110个选题方向(详见《选题指南》,项目名称可由申请人根据《选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特长作适当修改,《申请书》封面“选题方向”按《选题指南》选择相同或相近选题填写,不得自选其他方向进行申报。

   资助额度以最终批准金额为准,申请时可按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预算。

   请积极组织申报。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须提前及时与科技处联系沟通。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再参与其他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应不超过6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选题不符合《选题指南》要求,未体现重要应用价值和决策咨询导向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联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2.未按照2023年《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的。

   3.申请人已获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或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向省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

   4.截至2023年10月31日,申请人主持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二、完成时限和成果要求

   1.项目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不可作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导致逾期未结项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资助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的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同时提交1份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和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除去本人引用复制比不得超过20%,且须提供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理论文章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可申请免予鉴定方式结项。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线下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份;

   2.《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3份;

   3.《汇总表》(A4纸单面印制)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只能提供通知附件中所用文档格式)。

   凡研究内容涉及敏感信息、论证材料含有涉密内容的申报材料,须按保密方式提供,不得使用互联网传送、非密渠道提交,更不得上网宣传。

   四、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11月7日(周二):申请人到科技处作形式审查。

   (二)11月8日(周三):若申请项目超过5项,科技处邀请专家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作初筛,择优推荐。

   (三)11月9日(周四):推荐报出的项目,申请人到科技处交定稿。

   (四)11月10日(周五):科技处完备申报材料,报交省社科工作办。

   联系人:张义平

   联系电话:6513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