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考生合法权益,做好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
报考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命题科目和全国统考科目。
(二)复核范围
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
4.非选择题是否经过背靠背双评,给分是否超过规定分值;
5.各小题得分合成后的成绩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二、成绩复核的时间及程序
(一)成绩复核时间
云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后,报考我院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2月21日16:30至2月23日16:30向我院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申请中须包括《云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须经本人签字后上传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和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复核申请相关材料发送至我院研究生部邮箱(1815428839@qq.com),不需要考生本人至我院提交纸质申请,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
(二)成绩复核程序
1.考生按要求向我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2.接收到考生复核申请后,将我院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信息按要求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3.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的自命题科目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审定、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4.成绩复核工作在我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5.复核结果经我院复核工作小组认定后,成绩复核结果将于2023年3月中旬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3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