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学校党务、政务、教务公开透明度,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现将云南警官学院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度,云南警官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省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持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学院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较好地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制度要求,加强组织保障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制度,本年度制定出台了涉及综合、教务、财务、学生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75个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各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为学院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主动公开信息
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将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与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科建设、科研管理、对外交流等十类内容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范畴。一是云南警官学院官网主页设立信息专栏,按照规定发布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回应师生关切,积极解决问题;二是通过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云南警官学院”微信公众号、办公、教学场所宣传栏张贴等不同形式,不断加强社会公众、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对学院各类举措的了解和熟悉,利用好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校园动态信息全面公开。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督查督办
学院各行政职能部门、专业学院、学生管理大队、教辅部门都设有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保证各项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建立了工作微信群,便于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政策解读;院属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于年中、年末两次进行实地检查考核,随机抽查线上公开栏目,推动院属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实现每季度一公开。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21-2022学年度,学院在云南警官学院官网(http://ynpc.edu.cn)和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http://oa.ynpc.edu.cn/newoa/sys/newoasygl/designPageData/homePage.do)及“云南警官学院”微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及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2022年工作要点、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内容。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2022年学校本科、研究生招生章程、简章和计划。学院设有专门的招生信息栏目,适时公布各省录取分数和历年分数统计。招生期间,设有全时段接听的咨询电话,开设邮箱、微信公众号,同时在阳光高考咨询平台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学校设立招生监督电话,2022年没有考生和家长反映相关招生过程中存在问题。
3.财务、资产管理及收费信息:包括拨款收支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中标信息以及校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等内容。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学院岗位设置、招录管理办法、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职级晋升、任免信息等内容。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学籍管理办法、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内容。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生奖励办法、学生处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内容。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内容。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内容。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各级各类线上教育培训、院局合作、国际合作等情况。
10.其他信息:包括云南警官学院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1.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通过云南警官学院官网主页发布信息2089条,阅读量达322万人次;通过云南警官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信息798条;通过云南警官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9条,阅读量达161万人次。运用网络进行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有效的途径。
2.通过校园宣传栏以及设立公示牌等载体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
3.通过召开校内工作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印发校内文件、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等形式在全院或在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学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充分发挥院长接待日、院领导、处级领导干部每日值班巡察制度作用,师生随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学院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不存在应该公开而不公开的问题,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完善和改进,得到了校内外各方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能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较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院属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推进落实上还不平衡;部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公开内容、形式及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加强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学院一是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校园建设要求,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助力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加强校园网站与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夯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基础。三是继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业务交流,持续深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着力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