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云南警官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学院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5年,云南警官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四次回信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等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涵盖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党务、政务、教务的公开透明度,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依法治校,更好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学院各部门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管理制度,对原有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进行全面清理,有序推进学院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完成文件废止16个,文件修订14个,文件新立37个,做到从实废止制度、从准修改制度和从严建立制度,全面加强学院综合管理、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建设,官网升级智能检索和移动端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教务、财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为学院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拓展公开平台,推动信息公开有序规范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将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与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公开管理、对外交流等10类内容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范畴。同时,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一是完成学院官网改版,主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发布信息,主动回应师生关切。二是通过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云南警官学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及时发布信息,为全体师生了解掌握学院工作举措搭建平台。三是利用新媒体矩阵拓宽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同步更新,确保校园动态信息全面公开。四是优化“院长信箱”设置,制定《云南警官学院院长信箱管理办法(试行)》,畅通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反映问题诉求和建言献策渠道,营造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良好育人氛围,有力提升学院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压实公开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
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构建“党委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学院各职能部门、专业学院、学生管理大队、教辅部门均设立专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采集、审核与公开发布等工作,确保各项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依托在省委和省公安厅报备的学院院属部门联络群,积极做好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和政策解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上级相关要求,将院属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制定《云南警官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明确党务政务、教学管理、财务和学生事务等50项事项的公开标准和流程,压实主体责任。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25年,学院在云南警官学院官网(http://www.ynpc.edu.cn)、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http://oa.ynpc.edu.cn/newoa/sys/newoasygl/designPageData/homePage.do)、“云南警官学院”官微平台和宣传栏、公开公示栏上主动公开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及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内容。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年度学校本科、研究生招生章程、简章和计划。学院设有专门的招生信息栏目,适时公布各省录取分数和历年分数统计。设有招录期间可全时段接听的咨询电话,开设供信息查询的邮箱、微信公众号,同时在阳光高考咨询平台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学校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向社会公众全时段公开,接受全程监督。
3.财务、资产管理及收费信息:包括拨款收支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及中标信息以及校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等内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工程,确保教育收费公开、透明。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学院岗位设置、招录管理办法、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职级晋升、任免信息等内容。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学籍管理办法、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内容。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生奖励办法、学生处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就业工作政策、招聘信息等内容。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内容。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内容。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各级各类线上教育培训、院局合作、国际合作等情况。
10.其他信息:包括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发案事件的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主要依托云南警官学院官网、云南警官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云南警官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栏、公开公示栏发布信息,结合上级相关网站、学院邮箱、校园宣传栏以及设立公示牌等载体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同时,依托学院OA和公安OA办公平台,通过印发校内文件、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等形式在全院或在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认真落实院长信箱、院长接待日、院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每日值班巡察制度,及时收集和处理学校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为学院改革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5年,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受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完善和改进,得到了校内外各方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较好。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当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落实力度不够;少数部门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监督检查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下步,学院将针对这些问题严格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依托已形成的党务政务、教学管理、财务和学生事务等50项事项公开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标准与流程,建立动态更新台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实效。同时,学院将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牢固树立信息公开“一盘棋”的意识,按及时公开信息,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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