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云南警官学院(前身为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4月,是云南省教育厅与云南省公安厅共建、以公安厅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截至目前,学院已经成为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新任市县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学校、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云南省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云南省公安厅中级警官训练中心、云南毒品问题研究基地。先后被授予云南省第十、十一、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昆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两次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三等功。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6年11月统计,我院在职人员编制540人,其中:行政编制540人。在职实有4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3人。 离退休人员216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197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学院根据办学的定位、目标,以服务全省乃至全国公安工作为导向,结合学院教育的分类和特点,制定了绩效考核目标。一是本科学历教育完成情况;二是在职民警培训教育,主要包括全国在职民警培训及外警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学院整体教学改革和教学体系建设情况;四是校园基础建设和维修维护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6年学院收入总额452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176.8万元,事业收入3453.5万元,其他收入18572.3万元。支出总额3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4万元,项目支出18382万元;工资及福利支出7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9万元。2016年学院预算支出23177万元,实际支出20784万元,云财政法〔2016〕1号文项目经费结余2393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学院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一是加强财政经费管理,严格落实财政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学院各项财政经费按时完成支付进度,财务部门按月通报经费到账及支出、结余情况。目的是请各项目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实时关注经费下达及使用情况,认真规划,加大措施推动项目建设,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二是加强学院内部全口径预算管理。根据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院属各部门的预算计划和工作需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方案,报送院领导审定后,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学院党委会议批准,由财务装备保障处执行。预算编制方法是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上年度事业实际支出为依据,根据本年度学院改革发展计划和任务、结合学院实际财力、收支情况进行编制。院属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实行包干管理,具体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批准后,对院属各部门实行一次性额度分配,同时下达部门包干使用计划,公用经费节约留用,超支不补。预算经费管理中,经费预算确定后,由财务装备保障处进行指标跟踪管理。院属各部门要制定包干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建立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等项目的开支台账,对各项开支实行分项专人登记,及时掌握本部门的各项经费预算、开支和节余情况。支用各种款项时,按资金审批权限签审后到院财务部门办理额度审核及报销手续。基本做到预算编制过程中学院内部各部门间充分沟通协调,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对应,预算执行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自评的目的是为加强学院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全面提升支出预算绩效工作质量。一是从多个客观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全面评价学院目前经费支出的效益及效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二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突出财政经费保障工作的重点,支出针对有效。三是根据学院工作的重点内容及目标任务,评价资金使用效果,从预算角度出发对项目经费执行提出框架性的引导,促进学院更好的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学院按照省财政绩效管理要求,依据“三定方案”中履职目标及重点任务对学院2016年整体支出设立四个一级指标,全面反映学院2016年度职责任务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指标如下:

1.学生管理工作指标。指标主要反映2016年度学生警务化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学院在校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早操、上下课、就餐和参与集体活动,通过学生管理工作提高纪律、忠诚、责任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在工作中,应做到管理有序,杜绝因学生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事故,并在此基础上有一定新举措和创新管理办法。

2.公安民警在职教育、外警培训指标。指标反映在职民警培训及外警培训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学院作为8个部(省)级教育训练基地,拥有外警教研中心、东南亚国家警察训练基地。应牢牢把握在职民警教育训练总体形势和总要求,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发挥优势地位作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好的效果、更大的影响力圆满完成外警培训任务。

3.学历教育指标。指标主要反映学院2016年招生和毕业情况。2016年度学院禁毒学作为学院优势教育首次面向全国招生,应进一步彰显学院禁毒教育办学优势;五年制大专首次面对边疆招生,致力于满足公安队伍的特殊需求,体现为云南公安实战服务的办学功能。毕业生方面应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学院本科学历教育及警务硕士教育任务,应届生毕业率应超过90%,毕业生二次就业率超过90%,为全省及全国公安队伍输入新鲜血液,为公安队伍素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4.校园安全建设指标。本指标主要反映学院校园校舍维护情况,安全校园、信息化校园建设情况。具体评价中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强高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所作出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平安校园创建以及学院有关要求,应做到校园维护良好,校园、校舍环境得到一定提升,全年无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推进平安校园、信息化校园建设。

在具体指标评价过程中,将参考《云南警官学院院属部门日常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将个责任部门的履职情况应用至学院整体绩效目标的评价中。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学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5〕295号)文件精神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实行)的通知》要求,由分管财装处副院长领导,财务装备保障处具体负责,召开学院年度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专题传达动员会议,详细落实预算编制及相关预算绩效指标,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审计)、教务处、财装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学院经费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的重点内容,建立了由财装处、纪委办(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制定了内控制度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学院绩效管理工作。学院各个部门根据经费收支情况,结合工作重点目标和内容,深入探讨研究,寻求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体系。

2.组织实施

一是落实评价目标。院属相关部门根据学院财政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整体部署要求,根据职能和分工不同,认真总结工作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环节,梳理业务支出重点环节,分析资金使用效益点,全面开展了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自评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积极引导各部门未来发展目标。二是加强培训宣传。为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机制,学院开展了对有关岗位人员财政经费支出管理和绩效评价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调动各岗位人员从自身岗位实际情况出发,对全院绩效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可行的意见及建议,促进绩效理念贯穿财政经费支出全过程的新工作形势。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省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情况,学院绩效评价项目是“教育经费”。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学生管理工作。在校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包括着装、住宿、列队行进,统一早操、上下课、就餐和参与集体活动等。通过学生处和6个专业大队学生管理部门自评,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做到了管理有序,杜绝因学生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事故,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了学生纪律、忠诚、责任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并承担了国内、省内等多次大型安保任务,锻炼了学生实践能力,也推进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二)公安在职民警教育和外警培训。学院内设警察教育培训学院和国际警察培训学院,负责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等安排的各类在职民警培训任务和商务部、公安部安排的外警培训任务。通过自评,2个学院牢牢把握在职民警教育训练及外警培训总体形势和要求,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发挥作为8个部(省)级教育训练基地优势地位作用,筹建3个部级教育训练基地,完成了在职民警、外警共计7620人次的培训任务,圆满达到了工作目标,为全国全省公安队伍素质建设和东南亚外警培训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

(三)学历教育。学院圆满完成2016学年本科学历教育、警务硕士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任务,为全省及全国公安队伍输入新鲜血液,为公安队伍素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共安全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新活力。我院2016年应届生毕业率超过90%,毕业生二次就业率超过90%。

(四)校园建设。2016年学院圆满完成新建学生宿舍及食堂项目配套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推进云南省禁毒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校园安防及数字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现已完成验收;外警培训大楼、图书馆项目积极筹备;完成校园信息化改造及教学实验用房维修改造等重点零星项目,校舍维修维护稳定,为教学及学生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照省财政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在绩效管理和评价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强;二是绩效管理水平不够高;三是绩效管理管理落实有不够全面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继续落实财政绩效管理任务,由学院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财务装备保障处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切实明确财政经费支出绩效管理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分管部门绩效任务落实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绩效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制定措施。院属各部门要结合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主动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和方案内容,进一步细化部门评价指标,明确绩效目标、绩效重点、绩效措施具体责任人。绩效管理措施既要坚持立行立改,也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统筹兼顾,也要尊重客观规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三)组织检查,狠抓落实。学院将对绩效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检查督查,各监督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适时组织对绩效管理落实工作跟踪督办,对绩效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传达不到位、工作敷衍草率应付的,要落实问责程序。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学院各职能部门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全面评估绩效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和落实情况,结合绩效评价的结果和绩效管理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用建立制度来巩固整改成果,形成科学合理,相互配套的长效绩效机制。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整体及项目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绩效任务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学院建设快速、可持续发展。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预算管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警官学院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结合《云南警官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的需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厉行节约”以及“保运转、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预算和审批管理,确保经费开支规范、合理。

(二)财政经费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按月通报各个责任部门财政经费执行情况,根据财政对经费执行进度的要求,积极推进经费执行。

(三)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按预算和审批权限控制学院各项经费支出,从基础抓起,学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未设二级财务,在绩效管理中,各个经费使用部门按财政的有关要求评价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效益点,设置明确的绩效指标充分阐明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明确受益对象。理由不充分的经费考虑不予安排支出。

(四)年终根据预算制定的绩效目标,对各部门的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考核。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加强业务培训。建议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分类组织专业、系统的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让各单位了解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做,力争从管理层和业务层两方面共同推进单位绩效管理建设。

(二)建立绩效管理交流平台。建议由省财政主导,建立交流互动的平台,互相学习交流借鉴,推广绩效管理较好的实例,给予更多的理论和技术及指导,避免少走弯路,缩短绩效管理建设进程,建立起适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管理体系,使绩效管理更好更快的服务各单位发展。

 

 

                                                                                                       云南警官学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