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阳光办学,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持续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围绕招生考试、财务资产、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应当公开的事项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推动信息公开与学院治理、内部管理相衔接。
(一)健全制度机制,明确公开要求。结合公安院校办学性质和内部管理要求,学院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发布程序、公开方式和责任分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动态更新和监督检查全流程工作机制。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依法依规履行审核和公开程序,确保内容真实、程序规范、渠道畅通。同时,推动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公开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公开”、由“形式发布”向“实质公开”转变。
(二)细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落实。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梳理公开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清单事项全部落地。对招生、财务、人事、教学、学生管理、科研、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等重点领域信息,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归口管理、分类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发布及时。对涉及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纪律作风要求等具有公安院校特色的事项,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发布方式,稳妥有序做好公开。
(三)强化培训考核,提升履职能力。通过工作部署会、业务专题培训、部门工作例会等形式,常态化组织信息公开政策规定与操作流程的学习与培训,不断强化各部门公开意识,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部门履职评价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对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推动各项公开要求落实到位。
二、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OA办公系统、信息公开栏、校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面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主动发布各类信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便捷性。
(一)优化网站栏目,便于信息查询。持续优化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围绕办学基本情况、规章制度、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工作、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科研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重要领域,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师生权益和学院发展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规范发布流程,及时进行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便捷查询。
(二)畅通校内渠道,保障师生知情权益。依托OA办公系统、官网信息公开栏、今日校园APP、宣传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向教职工、学生发布工作安排、管理制度、评先评优、奖助学金、学籍管理、考试安排、实习实训、校园安全等事项信息。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告知、说明和公示等规范程序,切实保障师生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做好校外公开,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办学概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就业信息、校园文化和社会服务等内容。对招生、就业、培训、社会合作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做到内容准确、口径统一、发布规范,切实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突出重点领域,落实分类公开。重点加强招生、财务、人事、学生管理、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科研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招生工作按照规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及时发布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信息。财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费使用管理等内容。人事工作围绕岗位设置、招聘程序、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等事项,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学生管理工作围绕奖助学金评定、学籍处理、纪律处分、评优评先等事项,按规定公开办理程序、公示相关结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三、依申请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情况,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重大争议或不良影响。下一步,学院将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核、答复和归档流程,依法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同时,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内部敏感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或者限定范围公开,合理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要求。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持续完善信息发布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稳步提升。截至目前,未收到针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异议反馈。从日常工作和师生反馈的情况看,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认可度良好。下一步,学院将结合师生意见和日常检查情况,继续改进信息更新、分类展示和查询服务。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从本学年度工作情况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公开标准仍需细化。部分事项的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和更新时限还不够明确。二是平台建设仍需优化。部分信息栏目分散,存在更新不及时、查询不够便捷等问题。三是业务能力仍需提升。部分部门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还不够规范。四是公开与保密的统筹仍需加强。公安院校部分信息涉及警务工作秘密和保密安全要求,公开范围、发布方式、边界范围需要进一步精准把握。
下一步,学院将聚焦问题短板,从五个方面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细化制度体系,强化规范约束。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事项清单、部门责任分工、审核发布流程和动态更新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责可追。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原则,压实保密审查与内容审查双重责任,保障信息公开安全规范。
(二)优化平台功能,提高公开效能。强化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主渠道作用,优化栏目设置与信息分类,推动招生、财务、资产和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展示、动态更新、便捷查询。统筹用好校园及内网OA办公系统、公告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信息公开体系,扩大公开覆盖面,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实效。围绕招生就业、财务资产、人事管理、教学运行、学生管理、科研管理、采购招标、基建维修、奖助学金、评优评先等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操作流程、保密要求,强化典型案例警示,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各部门做到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
(五)强化监督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范畴,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鼓励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以常态化监督考核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学院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办学环境。
云南警官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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