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云南警官学院是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建,以省公安厅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担负着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外警培训等重要职能任务,兼具政法单位和高等教育双重职能,为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归口管理的一级预算管理单位,资金独立核算。截至目前,学院已经成为国家反恐办反恐怖综合训练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新任市县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学校、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学校、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正在筹建公安部刑事技术及痕迹检验培训基地、公安部公安民警心理健康训练示范基地、国家公务员招录考官培训基地。
2017年学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五风”建设为保障,秉承正规化、差异化、特色化办学理念,统筹兼顾,深化改革,确保教育质量,提升文化内涵,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警察大学步伐,谋求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和外警培训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云南警官学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警官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发展实际,在总结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分析本年度学院教育发展和重点工作需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厉行节约,按照“保运转、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编制2017年度学院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云南警官学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40人,其中:行政编制54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16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197人。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学院财政预算总收入12907.0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07.0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0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07.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07.09万元(本级财力9,907.0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3,000.00万元)。
2017年学院财政预算总支出12,90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4.09万元,占总支出的76.6%,项目支出3023万元,占总支出的2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05(类)教育支出-02(款)普通教育”支出,反映普通教育的支出、“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学校用于保障正常教学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警官学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4.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5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92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与上年对比增加447.2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车改工作完成,增加“交通补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学院事业发展目标,学院教育收费专户拨款3000万元,用于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一、货物总金额为1264万元。
二、服务金额为300万元(2017年度校园保卫服务)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本级财力”是指本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是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地将所收取的预算外资金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在需要使用预算外资金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向用款单位拨付预算外资金,供其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