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师,当我真正深入理解刑法精神之后,我才觉得我国法律真是人民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人道主义精神,真是有温度。生于我国,我感到很幸运,有您担任我的刑法老师,有您的刑法启蒙,我也很幸运。”这是一名同学通过微信发给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刘凌老师的一条信息。
每逢教师节,看着手机里不断飞来的学生祝福信息,刘凌老师眼前立即浮现出那些青春飞扬的面孔和笑容。
授业与传道
刘凌老师主要教授《刑法》《刑事诉讼法》2门课程,在教学中她非常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培养。
对于初次学习刑事法律课程的同学,很容易简单地评价《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价值,认为刑事法律的存在仅仅是为了满足惩罚犯罪的需要,而忽略了其中蕴含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对于这种情况,刘凌老师并不急于直接否定同学们的想法,而是通过知识浸润和言传身教来引导学生感受法治理念的深厚内涵。
伴随着课程教学的推进,在深入浅出的讲授中,在热点案例的讨论和辩论中,在模拟法庭的沉浸体验中,同学们逐渐领悟到准确地甄别罪与非罪是基本本领,但也还只是掌握了“术”。
“刑罚涉及对被告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的剥夺,所有的处罚都必须于法有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更是为了限制滥用权力,确保定罪准确,把案子办铁而存在的,其价值的更重要之处在于确保公正司法的实现。”刘老师这样引导学生。
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引导,同学们能够更加深刻地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的核心要义,进而树立在将来的执法和司法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而这才是同学们真正悟到的“道”。
“教育的本质是启迪和传递,亲眼见证学生的成长便是我最大的收获和喜悦。”采访中,刘老师这样说道。
打破“沉默的课堂”
教学工作中遇到的“课堂讨论恐惧症”恐怕是所有教师都会遭遇的难题,如何打破“沉默的课堂”也是刘凌老师在教学中费心琢磨的问题。
通过仔细的观察和分析,刘凌老师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学生们一直习惯了“以教师为主”的课堂模式,长期被动获取老师讲授的知识,导致缺乏主动查询文献资料的能力、提出问题并批判性思考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找到了问题源头,刘凌老师在教学中增加了案例鉴定报告、知识点学习演示、小组辩论、模拟法庭等实训活动的分量,鼓励学生们敢于讨论、辩论和自由提问。
在实训过程中,针对学生们不知道如何佐证自己的观点的问题,刘凌老师引导学生培养如何查询文献资料、提取观点和批判性思考的自主学习能力。
要打破“沉默的课堂”,还要攻克的难关是沟通和表达能力。刘凌老师在和学生的交流中发现,很多学生的想法是“在没彻底想清楚前就说出自己的看法会丢脸”“当我发现我的答案跟别人不一样的时候,我就动摇了”……
“发言的时候,没有人要求你说出一个尽善尽美、毫无瑕疵的观点和看法,何必担心呢?”
“每个人都说出自己的想法,不就是最好的头脑风暴吗?”
“事实上,当你发现自己想的跟别人不同时,恰恰应该说出来。说出自己的看法,可以帮助你理清自己的思路、加深自己的理解、并帮助你迸发新的思路”……
针对类似问题,刘凌老师打破学生的顾虑,这样来鼓励学生。通过刘凌老师的努力,学生们在课堂上开始勇于表达,敢于争论,并且可以随时自由地向老师提问。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刘凌老师希望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让课堂鲜活起来,助推同学们培养终身受益的学习能力。
课堂外的答疑者
为学生答疑解惑虽然是教师的本职之一,但其中却体现着教师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
刘凌老师除了在课堂上及时答疑,帮助学生掌握知识要点和学习方法。在课外时间,刘凌老师也会随时利用微信、邮件等方式帮助学生解答学业上的问题和困惑,耐心听取学生的疑问,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帮助学生克服学习难点和困扰。尤其是面对因重修而不能跟班学习的学生,刘凌老师主动和他们建立联系方式,定期检查学习情况,了解他们学习过程中的难点,帮助他们顺利通过重修考试。
除了学业上的答疑解惑之外,刘凌老师也经常收到学生们关于考研、就业或是其他法律问题的求助,均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平凡的“解惑”工作几乎每天都有,刘凌老师非常重视每一个学生的问题,注重在答疑解惑中鼓励学生增强自信心,勇敢突破难关去实现发展目标。
是因为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耐心、细心、倾心为学生传道授业、答疑解惑,刘凌老师的努力付出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多次在各种层次的教学比赛中获奖,先后被评为“云南省公安优秀教师”,多次被评为云南警官学院优秀教师,荣获“云南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不知不觉间,刘凌老师已经在三尺讲台上辛勤耕耘了18年,对她而言“在周而复始的上下课铃声中,每天的‘传道、授业、解惑’既是自己的工作,更是践行自己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