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0年度决算。
一、2020年度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81.34万元,本年支出717.8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3.54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95.18万元,本年支出595.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 -0.80%,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00%。请你单位认真分析差异原因,确保单位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合理预计单位预算中的各项收入、支出,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收支。
(二)你单位2020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0.15万元。请你单位认真分析未及时缴库(财政专户)原因,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应缴尽缴、不留余额。
三、对单位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请你单位自主管部门批复本单位决算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要求,参照省财政厅制定决算公开格式,在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号)和《2019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2期)》,待单位决算批复后,若因批复内容与账簿内容不符、审计事项和其他检查需要调整会计账表数据的,调整2021年度结转结余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单位审核、备案。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单位决算量化评价表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