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警官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警官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警官学院主要担负公安类专业本科教育、理论技术研究;在职民警培训;技术侦查鉴定;大型活动安全保障辅助等职能。下属独立核算的非参公二级事业单位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主要承担全国厅局级及处级反恐指挥员培训任务,同时还承担我省反恐专业队伍驻训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基地的投入使用,全面提升了公安民警训练基础设施水平及实战训练保障能力。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学院2022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发挥。一年来,学院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管党治警各领域、办学治校各方面,立德树人各环节,坚持以党建凝心聚力,以党建引领发展,以党建促进业务。

(2)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年来,学院认真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一年来,学院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职责使命,紧跟新时代公安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和年度重点工作,努力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4)科研工作和学科发展态势良好。一年来,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公安工作要为导向,把推进科技兴警、科技兴校作为重要任务,有序推进硕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建设,科研工作取得新成果,学科发展态势良好。

(5)学生服务管理提质增效。一年来,学院始终坚持以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要、全面发展的服务管理理念,突出强化警务化管理特色,积极构建和优化“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6)教育培训稳妥创新开展。一年来,学院紧扣“实战、实用、实效”要求,充分发挥警察教育训练区位优势和主阵地作用,夯实基础,创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在职民警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

(7)服务保障更加高效有力。一年来,学院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服务保障教学中心地位,校园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8)校园安全更加和谐稳定。一年来,学院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突出“安全主线”,筑牢“安全底线”,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2、基地2022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高效运行大培训工作机制。训练基地党支部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大局、服务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训练基地功能作用,做到防疫、安全、管理、服务四到位,以举办专业培训为主,突出实战练兵需要,实现共建共享、服务大局、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积极发挥基地建设发展功能作用。根据学院党委做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科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在学院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财装处、保卫处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了训练基地的功能作用。一是共计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72期14939人次,其中线下培训67期6899人次,线上培训5期8040人次,顺利实现年初预定目标任务;二是承办各级各类会议82场3514人次,接待参观考察活动24起391人次,承办各级各类大型活动10场3325人次;三是为师生提供场馆服务共12252次;四是全天候为师生提供工余、课余文体活动服务等。

(2)高效提升制度建设和规范工作。建章立制,推动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上级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训练基地事业单位实际,在2020年、2021年先后制定的15个保障训练基地规范运行的基础制度基础上,训练基地2022年研究制定了《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云警院发〔2022〕1号)、《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云警院发〔2022〕2号)、《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委员会及评委人选》(云警院发〔2022〕71号)、《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新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办法(试行)》(云警院发〔2022〕60号)4个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来推动规范化运行。

(3)高效融入学院重点工作任务。训练基地紧紧围绕学院重点工作任务,积极融入、主动作为。一是积极推动学院全国文明单位建设、绿美校园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院方案,分解任务,拟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训练基地作为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发挥好自身优势,突出特色、创建亮点,已制定训练基地道路命名方案、绿美基地建设方案上报学院,同时在建2000平方米的苗圃即将投入使用,即为学院增加了绿色资源,又可作为学生劳动实践基地使用,为学院创文、创绿工作提供了支持。二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服务保障专班,专人负责、专人落实,优质服务、全力保障,高质量、高规格、高标准圆满完成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的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圆满完成华大集团来访、张平院士到访和论坛、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云南省赛)、全省公安特警比武等重点工作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也有效检验了训练基地的服务保障接待能力。

(4)高效推进“四个基地”建设,助推学院“申重”工作。训练基地目前作为国家FK办反KB综合培训基地(云南基地)、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云南警官学院学生实训基地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基地,积极履行着FK专业培训、在职民警培训、学生实战训练和多警种综合演练的职责任务,坚持“迅速启动、积累经验、建章立制、打造标杆”的工作目标,履行“边运行、边组建、边建设、边完善”的工作任务,落实“整合资源、职能延伸、克难奋进、协同推进”的工作措施,经过3年的运行,已为全国、全省超过100期1万2千余人次的民警提供了专业化培训服务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上合组织FK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指示要求,根据国家FK办和省FK办的工作部署,训练基地即将迎来第四个同时也是国际级培训基地的挂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FK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云南基地)”。届时,训练基地打造全国标杆的目标又有了有力支撑,通过“四个基地”的建设完善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大培训工作格局的有效构建,大力提升了学院培训工作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学院“申重”、建设全国一流公安院校提供有力支撑。

(5)有序推进科研创新发展。科研工作和科研团队克难奋进,3名博士引领,带动年轻同志推动科研工作持续取得创新发展。一是黄齐林教授积极主动参与孙学华教授科研团队、杨琦教授科研团队的研究工作,参与省级创新团队“光谱物证创新团队”的项目研究和平台建设工作,参与的国家重大项目“217”已顺利结题,国家重大项目“247”完成子课题答辩工作,团队成功申报国家重大项目“BJ”项目;二是郑皓丹博士获立项“云南警官学院校级重点科研项目,22SHB00656,《社会弱者暴力行为的心理分析与预警模型研究》”和“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22j0590,《基于典型案例的伤害弱势群体行为心理分析研究》”,完成国家社科申报工作,通过省选以及完成省部级重点课题申报等工作;三是杨琦教授成功申报省级社科一项;四是主动融入学院教学工作,共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共783个课时。

(6)严守安全底线,确保训练基地安全稳定。一是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的目标,不断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项机制、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四项难点整治、巩固“五防”“五安”建设,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严格落实消防、防汛和防各类自然灾害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与物业、保安公司配合联动,不间断强化全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定期重点部位检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到了全年无安全问题和责任事故发生。三是做实做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训练基地4家公司员工和基建人员的管理一同要求、一同落实,对培训、会议、参观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了训练基地整体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1个(不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工会、团委3个其他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保卫处、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政治部宣传教育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警务督察室)、科技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装备保障处、刑事侦查学院、云南省刑事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治安管理学院、禁毒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法学院、警察体育与实战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反恐怖学院、心理健身教研中心、研究生部、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警察教育培训学院、国际警察教育培训学院(国际合作处)、刑事侦查专业大队、治安学专业大队、禁毒学专业大队、反恐怖专业大队(云剑突击队)、法学专业大队、信息网络安全专业大队、图书馆、学报编辑部。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省直属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警官学院本级。

2. 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警官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警官学院

2.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警官学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7人。其中:行政编制5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7人),事业编制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8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4人(离休0人,退休264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警官学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警官学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825426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555301.42元,占总收入的81.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680760.43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18.0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200.1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16766.25元,下降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09607.20元,增长1.37%;事业收入减少7446080.80元,下降16.50%;其他收入减少980292.65元,下降98.18%。收入合计减少主要是因为事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取得科研课题经费、培训费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警官学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8174114.47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34946.40元,占总支出的68.23%;项目支出78839168.07元,占总支出的31.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09439.28元,增长1.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63199.04元,增长2.46%;项目支出减少653759.76元,下降0.82%;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警官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334946.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663568.35元,占基本支出的74.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671378.05元,占基本支出的25.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警官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839168.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455165.75元。项目支出中,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为28827300.33元,主要为学生资助补助项目经费、学科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支持经费、教学、培训管理保障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运维管理经费等。非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为50011867.74元,主要为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等。以上项目经费均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范围开支,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无挤占、挪用项目经费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警官学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555301.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72%。与上年相比增加2309607.20元,增长1.37%,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68132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人员工资福利和基地运维管理;

2.教育(类)支出13770764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4%。主要用于学院正常教学活动运行;

3.科学技术(类)支出225533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学院教师科学研究的相关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5735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053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71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5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9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警官学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71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5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9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减少208050.66元,下降49.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5840.66元,下降4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10.00元,下降95.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学院日常教学、行政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福建警察学院到学院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警官学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02306.5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62414.16元,下降11.72%,主要原因为学院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一般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院办公用品更新、校园零星维护、校园安全保卫、日常行政事务等行政管理运行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警官学院部门资产总额1463653939.26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77188.97元,固定资产1283117262.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762542.70元,无形资产29333095.29元,其他资产263850.2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4322.0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415298.48 ;固定资产增加524008651.61元;在建工程减少490369252.24元;无形资产增加5558996.00元;其他资产增加5258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88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1384.90元;出租房屋595.76平方米,账面原值4977012.0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93228.2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99654.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68865.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9263.3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1525.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10654.8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