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主要承担全国厅局级及处级反恐指挥员培训任务,同时还承担我省反恐专业队伍驻训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基地的投入使用,全面提升了公安民警训练基础设施水平及实战训练保障能力。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核心任务”,全力做好训练基地培训保障工作

训练基地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大局、服务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训练基地功能作用,做到防疫、安全、管理、服务四到位,以举办专业培训为主,突出实战练兵需要,实现共建共享、服务大局、服务教学、服务社会,积极发挥基地建设发展功能作用。根据学院党委做好防疫防控、统筹推进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科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在学院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警察教育培训学院、财装处、保卫处、训练基地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训练基地的功能作用。一是2021年学院共计举办各级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班66期8063人次,顺利实现年初预定目标任务,其中,在训练基地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43期3780人,分别占65.15%和46.88%;二是承办各级各类会议401场26088人,各级各类大型活动13场4239人;各级各类参观接待30场223人次;三是为在校生提供教学训练场馆保障450班次27000人次;四是全天候为师生提供工余、课余文体活动服务等。

2.聚焦“特色亮点”,奋力推进科研创新发展

科研工作和科研团队克难奋进,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一是依托学院完成两次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申报,即“面向网络战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战略体系研究”和“美国网络安全能力及中美网络空间FK问题研究”;二是依托学院申报成功云南面向网络战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战略体系研究省创新团队;三是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刑事政治导论》;四是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4项(其中部级重点项目1项)、校级项目1项、青年培育项目9项;获得重大奖项4项;五是发表CSSCI、CSCD论文各1篇;六是参与《云南省政法科技“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反恐条例》、公安部内参的起草工作;七是拟定了《FK哲学》《东南亚恐怖主义犯罪研究》《生物恐怖主义犯罪研究》等研究计划,并已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分工撰写等工作;八是积极推进《FK与国家安全》刊物的筹办准备工作;九是积极调研FK与国家安全智库筹办工作;十是提出国家安全学博士点的规划与准备;十一是组织实施训练基地研究室青年培养项目;十二是筹建训练基地FK警务教学团队;十三是积极鼓励支持参加学院教学活动,7位同志参与到了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活动中。

3.严格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

(1) 训练基地严格落实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和部署,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将学习的范围拓展到了训练基地物业和保安公司,让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到党史学习教育的热潮中,推动训练基地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 严格落实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在学院第五督导组的精准指导下,聚力抓好“三个环节”,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成果巩固、建章立制,并持续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同时充分运用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激励全体职工保持“我将无我、不负警院”的饱满精神状态,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4.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软硬件服务保障

(1)建章立制,推动内控制度建设。根据训练基地实际,在2020年已制定印发3个制度基础上,研究制定了12个制度,其中3个制度已通过院长办公会印发执行,9个制度经过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由训练基地印发执行,并汇编了共15个制度组成的《训练基地制度汇编(一)》,作为保障训练基地规范运行的基础制度。

(2)训练基地目前已到位职工30人,占训练基地90人编制总数的30%。其中博士4人,占比13.33%,教授3人,占比10%,硕士5人,占比16.67%;40岁以上5人,占比16.67%,30至40岁8人,占比26.67%,30以下17人,占比56.67%,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0岁,队伍年龄结构总体上比较年轻。目前5人在训练基地工作,其余25人分别在学院11个部门随岗锻炼。

(3)经过多方协调与努力,职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已逐步解决并按计划发放中。

(4)各项基建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和完成。完成基地消防维保等4家服务保障公司的招标采购、推动了训练基地服务保障和硬件管养专业化的发展,确保了各项基础服务保障工作专业、规范、安全、到位。同时,完成导调指挥中心二楼研判室和综合楼清真食堂改造工程。

(5)完成了训练基地场馆设备清点移交工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

5.严守安全底线,确保训练基地安全稳定

(1)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的目标,不断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项机制、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四项难点整治、巩固“五防”“五安”建设,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召开安全专题会议15次,组织安全知识讲座2次,队伍教育24余次,组织应急处置演练2次,矛盾纠纷隐患排查2次,开展校园安全检查7次,消防设施器材巡检300余次,森林防火巡查720人次,发现解决问题42个,清理违规停车 22次。

(2)做实做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训练基地4家公司员工和基建人员的管理一同要求、一同落实,对培训、会议、参观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到了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训练基地工作人员、培训人员和基建人员“零感染”。

(3)严格落实消防、防汛和防各类自然灾害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与物业、保安公司配合联动,不间断强化全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定期重点部位检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到了全年无安全问题和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1.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30万元,占总收入的65.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0.02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3.8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2万元,占总收入的0.36%。2020年度收入合计981.34万元,2021年收入比2020年增加了111.90万元,同比增加11.4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基地人员经费增加,使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收入总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0万元,占总支出的2.43%;项目支出1,218.31万元,占总支出的97.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717.80万元,2021年支出比2020年增加了530.91万元,同比增加73.9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相比2020年,2021年增加了半年的日常运维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使得支出总额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40万元,增加原因为:新进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7%。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0.2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0.51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了半年的日常运维保障经费,比如物业管理费、保安服务费、水电费和日常耗材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6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4.12万元,增加原因为:新进人员到岗,增加了新进人员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费用及公用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8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地设备购置、疫情防控及日常培训班正常开展的运维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成立时间较短,还未涉及接待活动;且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维持不变,主要原因为:单位性质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资产总额263.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9万元,固定资产109.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27万元。主要原因为:支出大幅增加,收入增加幅度不大,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3.5 

154.39 

109.11 

 

 

 

109.1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绩效测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